調光控制系統具有自動和手動調光功能,分為“白天/夜晚”兩種工作狀態,以及“夜視/正常/雷暴”三種工作模式。 其工作原理主要是在自動狀態下通過區域調光控制板采集光傳感器信號、采集“夜視正常雷暴”模式選擇開關信號及“白天夜晚”狀態信號經過處理器板處理后形成數據包,通過數據總線分別發送到電源控制組件,由電源控制組件處理器板解析后輸出調光控制信號,控制主照明系統的亮度。
在手動狀態下,采集各自區域的調光定位器及旋鈕的信號,根據當前的工作模式及工作狀態,輸出相應的調光控制信號,控制各區域主照明的亮度。同時備用 照明子系統受各自調光控制旋鈕的控制,通過調光控制模塊產生PWM控制信號,調節各照明燈具的亮度。局部照明子系統直接由機上28V直流電源供電通過產品上的開關控制及調節信號提供駕駛艙各種情況下的照明。
調光控制系統一般由調光控制板、電源控制組件、光敏傳感器及各種發光設備等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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